|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故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8 16:36:16 阅读量:2894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一)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5368505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举报。

来信请寄:故城县康宁路111号故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253800

 来访请到:故城县康宁路111号县群众工作中心

 举报电话:0318-5368505

网上举报:http://hebei.12388.gov.cn/hengshuishi/guchengxian/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分享到: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