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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罕中心所原所长王勇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故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1 15:30:58 阅读量:1307


日前,故城县纪委监委对故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罕中心所原所长王勇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身为中共党员,在任青罕中心所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被处罚人缴纳的罚款购买礼品为工作人员发放福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局拨办公经费为其使用的手机号码缴纳话费;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被处罚人缴纳的罚款进行营利性活动和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累计187940元。其行为已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鉴于王勇在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对所犯错误认识深刻,认错悔错、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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